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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018-02-02 16:52 行政审批服务科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22日-2018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692072(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55-8221672(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环保局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碧波镇虎场村(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麻江碧波工业园区内)

贵州瑞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凯里市碧波镇虎场村,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新型环保免烧砖2000万块(约60000吨)、免烧砖原料39000吨,回收废金属1000吨、年产值3000万元。一次性建成相应公辅工程土建基础,同时预留二期工程生产线设备基础的建设场地,二期建成后将实现炉渣处理规模10万t/a。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占总投资2.69%。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

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清洗、封闭式作业实现达标排放。

运营期  

污染物主要为装卸粉尘,汽车尾气产生的CO、HC、NO2、SO2。

1、装卸粉尘。作业粉尘经洒水降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

2、汽车尾气。产生的CO、HC、NO2、SO2,通过地下车库设置专用排气口,加强地下车库通风,并在排气口周边种植植被,加强绿化,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

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基坑废水、车辆设备维修及冲洗废水、生活废水产生的SS、COD、石油类。

1、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实现回收利用。

2、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用于道路与施工弃土堆场洒水降尘,实现回收利用。

3、车辆设备维修及冲洗。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实现回收利用。

4、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请环卫部门运送至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

(1)地表水

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生的COD、SS、NH3-N、动植物油等生产废水产生的SS、石油类

1、生活废水。通过排入旱厕,定期请周围农户清掏,不外排。

2、生产废水。循环水池回用,不外排。

(2)地下水

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情况,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有: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堆放区域以及产品受雨水冲刷产生的浸出液可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为有效规避地下水污染风险,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原则。本项目拟采取如下地下水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

2、分区防渗

重点防渗区:炉渣原料堆放车间、成品砂沥干车间、储渣池、沉淀池、收集池、压滤设备区域,针对上诉区域均严格按照防渗要求设置重点防渗层。

一般防渗区:炉渣综合处理车间、新型环保建材制砖车间、成品砖垛码区域。

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用房、杂物房、厂区其他地面,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属可控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

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部分回收,部分清运至工业园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外排。。

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不外排。。

营运期

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属渣、不燃物油水混合物。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不外排。

2、废金属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不外排。

3、不燃物油水混合物。运回垃圾发电厂处理,不外排。

四、噪音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

噪音污染主要为设备、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噪音污染主要为破碎机、跳汰机 设备噪声,机动车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限速、绿化措施,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保护措施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块施工工地和土石方工地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有效地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同时尽量避免高填深埋,做到少取土,少弃土,少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临时用地。

2、在项目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地块内原有的地形地貌,依地势进行规划设计,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环境。

3、为避免或减小尘土等大气环境影响,通过合理规划物料,定期洒水等措施来减少尘土的产生,从而减小了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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