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撰写的背景和意义
为加快解决我国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提出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为贯彻《大气十条》,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的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各个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立规、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和经济杠杆等多方面的手段,重点针对燃煤消费、机动车排放、工业污染和施工扬尘等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治理,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各地的治理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国务院《大气十条》的要求,目前大气污染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何在,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工程院于2015年12月开始对国务院《大气十条》贯彻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开展中期评估,有利于全面评价环境保护部和各个地方政府两年来的工作成效,分析各项环保措施对空气质量改善的促进作用,厘清各地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因此,中国工程院承担进行的《大气十条》中期评估工作很有必要,评估报告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
多元数据的独立分析和结果比对,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评估报告第二部分为“全国城市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所使用的数据是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业务化运行的数据为主,包括2013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2014年全国161个城市和2015年全国地级以上的33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6要素(PM2.5、PM10、O3、NO2、SO2和CO)连续在线监测,辅以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和部分高校共计28个同步观测站数据,相互独立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标准对数据进行了质量控制,特别是对公众十分关心的PM2.5观测数据,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考察评估。对环境空气质量6要素评估的结果表明,相近站点多方监测数据具有很好的一致性,表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数据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完全适用于本次评估工作。
除此之外,中国工程院还收集了大量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近年来在全国进行的大气颗粒物化学成分、含碳温室气体和挥发性有机物化学成分的联网观测数据,并结合卫星遥感和地面遥测数据等对《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验证性评估。多元数据的独立分析和结果比对,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用多维数据相互印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本次中期评估报告中,专家利用环境保护部国控站点逐时空气质量观测数据,以2014年实施新标准的161个城市和2015年全部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重点,采用年均浓度、达标天数、重污染天数和峰值浓度等统计数据,评估了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给出了公众和地方政府关心的常规指标。
进而,评估专家以独到的眼光对“重霾天数与PM2.5年均浓度值”、“PM2.5质量浓度变化与其中主要化学成分变化”、“近地面与整层大气NO2浓度”及“近地面PM2.5浓度与气溶胶光学厚度(AOD)”等相互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敏锐地感觉到,我国近年来空气质量有所改善,PM2.5有所下降,重霾污染(颗粒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数减少,主要是PM2.5中土壤扬尘、硫酸盐和有机物显著下降所致,而大气中二次化学反应产生的污染和区域间的污染物传输依然严重。
评估报告同时也是一份高水平的研究报告。除了使用常规环境空气质量6要素连续在线监测数据集外,还使用了大气颗粒物化学成分数据和卫星反演数据,构建了包括质量浓度、柱浓度和化学成分浓度在内的多维度数据集,从多个角度对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做出了评估,用多维数据相互印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对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典型站点的PM2.5主要化学成分,包括硫酸盐、硝酸盐、铵盐、有机物和扬尘等浓度变化的研究,确定大气中PM2.5质量浓度的深层次变化的原因,展现出我国大气颗粒物化学成分构成的复杂性,提示所有相关部门要相互合作,需要采用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措施才能促进PM2.5浓度的持续下降。
卫星资料反演得到的区域大气NO2和SO2柱浓度的变化趋势与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NO2和SO2地面大气浓度的变化趋势一致,印证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评估结果客观性的同时,也显示出我国目前空气污染蔓延十分严重,区域连片污染并未显著缓解,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
报告结果结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除客观性外,评估报告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客观翔实的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报告开宗明义指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2013年~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各污染要素浓度逐年下降,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降幅显著,但空气质量仍面临严峻挑战,细颗粒物冬季污染问题突出,夏季臭氧污染也有所抬头。
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67.4%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在冬季,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重度污染的频繁发生极大地抵消了民众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观感受,因此减少冬季环境空气污染频次及强度是评估报告给出的落实《大气十条》未来工作的重点。
评估报告明确指出了达到和未达到PM2.5或PM10考核的省、市和自治区,特别是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区)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而北京在《大气十条》实施的3年中,PM2.5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虽有明显改善,但要达到《大气十条》规定的2017年的目标,需要北京联合周边省市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完成。
评估报告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夏季臭氧浓度的攀升给我国大气污染的进一步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长三角、成渝和中西部地区夏季臭氧超标已经到达了不容忽视的程度,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最高值出现在北京,高达203微克/立方米,给夏季北京空气污染治理带来了新的压力。
同时,评估报告指出,降低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是降低全国大气臭氧浓度的重要途径,而北京还需同时大幅度削减氮氧化物排放。
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进一步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评估报告使用多维实验观测数据、客观现实的评估态度、科学严谨的分析方法和多方独立验证获得的结论,对我国2015年空气污染现状和相对2013年的改善情况做出了十分客观的评价,并对全国和重点区域空气污染发展趋势做出了预判。
优良天数和重污染天数的比对评估结果表明,降低大气PM2.5浓度年度平均值的关键是减少重霾污染天数。河北省(石家庄)之所以近3年来PM2.5显著下降28.7%(石家庄3年下降43.6%),主要是因为重霾污染天从130天减少到了50天左右;北京之所以PM2.5仅下降了9.9%,与重霾污染天数下降少密切相关。季节数据评估表明,降低全年大气PM2.5浓度的关键是减少冬季燃煤取暖污染排放,北京地区则除了减少冬季南部“2+4地区”的散煤燃烧,还应协同周边杜绝或减少秋季秸秆焚烧。全国主要城市全年PM2.5浓度平均值进一步降低,仍取决于冬季重霾污染天数的减少,而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和东北三省还需管理好秋季秸秆焚烧。
评估报告诠释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在于对现状的客观认知、对发展趋势的科学预判和对治理措施的坚决执行。
报告的科学性和科普性
作为面向公众发布的报告,评估报告可读性强、容易理解。评估报告的每一个数据、每一张图表,都经过了评估专家的多次核实和反复推敲,既要保持严谨的科学性,又要容易被公众理解;既要保证包含完整准确的信息,又要简明扼要。评估报告堪称是科学性和科普性完美的结合。
整个评估报告的结果和结论由一系列完整复杂的科学分析研究获得。高度凝练科学的结果和结论,简单易懂的文字和语言,可使公众对《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情况明确认知,可对《大气十条》后续两年工作方向有清晰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