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和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先后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迎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印发《麻江县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划分规定(试行)》,明确各部门、乡镇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纳入县直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联动机制。健全环保、林业、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联动机制,建立麻江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生态环保重点难点工作。
四是抓实环保“利剑”百日攻坚,环保执法持续高压。继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围绕违法排污、偷排偷放、生态环境破坏、数据造假、环境违法犯罪、失职渎职等问题,确保清理整顿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停产取缔一批,形成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企业或排污单位244家次,下发专项整治通知8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6份,立案查处18件,查封13件,实施停产整治2件;按日连续计罚1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件。
五是抓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对环保违法违规进行了三批次的清理排查,建立了《麻江县2017年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清单台账》,针对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三产”项目环保手续不完善、环保治理设施不完善情况,明确整改时限,分类、分批完成了整治。
六是抓实辐射环境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持续开展我县8家使用辐射III类射线装置检查、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文化贯宣和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上、下半年共2次开展县城区辐射质量监测。全年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七是抓实环境信访管理和排污费征收。2017年共受理信访36件,办理36件,办理及时率为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无到省、到京上访事件发生。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已征收排污费57户,共146.17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