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公安局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镇远县蕉溪镇福杰蛋鸡养殖农民 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案件予以摘牌的通知
黔东南环通〔2016〕165号
镇远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检察院:
2016年5月5日,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联合对镇远县蕉溪镇福杰蛋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案件实施州级挂牌督办,各办理单位按照督办内容开展督促办理工作,并按程序报送挂牌督办验收申请及相关技术支撑材料。
经核查:该公司已按挂牌督办和环评要求建成畜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干粪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及输送管道、雨水沟等),做好了“三防”措施,实现雨污分流,原场地积粪已清理完毕;镇远县环保局已对该合作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6年11月28日,经组织镇远县环保局与公安局对该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落实了环保有关措施,严格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该项挂牌督办任务已基本完成。
经研究,决定对镇远县蕉溪镇福杰蛋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摘牌。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公安局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