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公安局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榕江荣百腾环保能源制造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予以摘牌的通知
黔东南环通〔2016〕163号
榕江县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
2016年5月5日,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联合对榕江荣百腾环保能源制造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州级挂牌督办,各办理单位按照督办内容开展督促办理工作,并按程序报送挂牌督办验收申请及相关技术支撑材料。
经核查:该公司积极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建成了“喷淋+施风除尘”和“脉冲+布袋除尘”设施,修建了渣水分离池(容积为5m3)和炉渣收集池(容积为5m3),并于2016年9月5日通过榕江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备案号:5226322016001),即该公司已基本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该项挂牌督办任务已基本完成。
经研究,决定对榕江荣百腾环保能源制造有限公司予以摘牌。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公安局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