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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黄平县谷陇镇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精准脱贫产业带动项目)
2018-05-21 16:03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黄平县谷陇镇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精准脱贫产业带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692072(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55-8220791(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环保局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黄平县谷陇镇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精准脱贫产业带动项目

黄平县谷陇镇山坪村

贵州七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黄平县谷陇镇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精准脱贫产业带动项目位于黄平县谷陇镇山坪村,属新建项目,总投资35137万元。规划占地约140亩,分为三个地块,为乌鸦坡猪舍、小尖山猪舍和龙塘坡猪舍项目建成后,年出栏优质肉猪18万头,年出栏本地黑毛猪2万头,有机肥料10万t/a。

环保投资450.5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一、大气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恶臭、食堂油烟、饲料加工粉尘。

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效率可达99%,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积粪池及圈舍通过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的手段减小恶臭污染。

有机肥生产区恶臭包括有机肥生产恶臭和无害化处置机恶臭:其中发酵罐恶臭经水洗后无组织排放;无害化处置机通过自带的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治理恶臭措施有:加强管理和通风、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等。

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道引出高于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各项大气污染因子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

医疗废水先经中和消毒池,消毒沉淀后运至有机肥生产区做有机肥生产原料资源化处理;无害化处置机用水为密闭的淋洗系统,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有机肥生产区废水直接进入有机肥生产线做有机肥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养殖废水(含猪尿、医疗废水、医疗废水、有机肥生产区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均作为有机肥生产线的原料资源化处置。

三、地下水

运营期地下水影响主要为各污水池、污水收集管道、有机肥生产区等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环评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地下水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渗漏量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

结合地形分区布置生产系统和生活设施,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将饲料车间尽量封闭,风机等置于室内,水泵设减振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绿化带重点布置在粉尘、噪声较大的建筑物及工业场地四周,以利于吸声、降尘,措施切实可行。高噪声采用机房隔、吸声、风道消声措施,可降噪20dB(A)以上,效果良好。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弃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拟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猪粪经过加工处理后后作为有机肥出售利用;病死猪及胞衣经QTS-2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机处理后产生的残渣经人工使用封闭推车收集后运至有机肥加工车间生产有机肥,项目乌鸦坡场地内西侧建设1处安全填埋井(备用);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通过上述治理措施治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全部做到无害化、资源处处置。

六、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潜在的风险为项目污水泄露,污染地下水地表水体及周边土壤环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同时制定有效的应急方案,使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

建设单位在按照本报告书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

七、总量控制结论

目前国家环保部对污染物种类的本项目总量限值指标主要有SO2、NOx,COD及NH3-N。

项目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故不设置大气环境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同猪粪一起进入大型自旋式加温充气发酵罐中自动化发酵生产有机混合肥后外售;故不设置水环境总量控制指标。

八、公众参与结论

评价期间,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公示及发放公参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调查,充分了解了当地村民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建议。本次评价直接采用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报告的结论,同时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编写的公众参与报告应与本报告书报批本同时呈报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报告的分析结果表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问卷表110张,其中发放个人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发放团体问卷10份,回收有效问卷10份,其中个人63%对本项目持支持意见,37%持无所谓意见;团体100%持支持意见,均无反对意见。当地公众对该工程的建设持赞成的态度,认识到该工程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评价单位对于公众担忧的恶臭影响及水污染问题,本次评价经科学论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减缓和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使本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环境容许的范围内。

附件【黄平县谷陇镇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精准脱贫产业带动项目(拟批复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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