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有关精神,结合2017年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相关工作部署,日前,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督查组对我州309个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为期4天的督查中,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查阅和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榕江、从江、黎平、剑河、雷山5县传统村落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州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督查组针对传统村落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推进滞后、专项资金拨付率低、建成项目日常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要明确责任人,制定路线图,抢抓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如期建成;二是要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建成项目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三是要强化资金管理,要切实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四是要加大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要多措并举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消防操作能力培训等有关工作,助推农村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有关县政府分管领导,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消防支队,县直相关部门参加陪同检查。